2020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定了!

2020.07.20 中国冶金报社   

7月16日,工信部和自然资源部公布2020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40000吨、135000吨,上述指标均含已下达的第一批指标。
按照《两部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指标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安全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分配指标: 
(一)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批准期限的回收利用稀土资源项目或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 
(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REO)/年的,或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
(三)达不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放射性防护等环保要求的; 
(四)不符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尾矿库管理要求的; 
(五)长期停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 
此外,该《通知》要求,各稀土集团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按指标组织生产,不断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和原材料转化率;严禁开展稀土产品代加工(含委托加工)业务,不得采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购加工稀土矿产品(含进口矿产品);利用境外稀土资源要严格遵守矿产品进出口有关管理规定。

2020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工信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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