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中国煤炭网
停产整顿、罚款超百万元……
四川煤监局公布一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近日,四川煤监局公布了一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信息,攀西分局、川南分局、川北分局、川东分局、川西分局等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将近期行政检察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向大众公开。其中,有多家煤矿因存在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被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
攀西分局通过对盐边县红坭永生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湾子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该矿井井下部分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在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正常建设。同时,该矿井存在部分装置失效,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补打的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攀西分局对该煤矿责令停产整顿60天,并处罚款101.4万元。
川南分局在对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新场井)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煤矿存在有实施远距离爆破时,总回风巷中清理水沟的人员未撤人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为。此外,该矿井还有安全保护装置不全、防护装置不牢固、安全设置设计未及时按照最新相关规程细则进行变更等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川南分局对该矿井责令停止建设,给予警告,处罚款10.8万元。
川北分局在对四川大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岭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矿井提供的用水量观测情况系虚假记录。此外,该矿井还存在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等11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川北分局对该矿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1.8万元。
川东分局对宣汉县富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矿井存在消防池无防火沙,一只灭火器失效的消防隐患。另外,该矿井使用的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网,未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该矿井还存在未每月一次对矿井回风平硐安设的风速传感器进行调校、测试的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川东分局对该矿井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并处合并罚款28.3万元。
川西分局通过对荥经县鑫宝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顶板管理专项监察发现:
该矿井运输巷中正在运行的机车未关闭车门,5辆矿车的两段未装置碰头。此外,该煤矿还存在矿井在用的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未定期进行调校,2019年9月至今未进行过反风演习等多处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川西分局对该矿井给予警告,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并罚款20.4万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各分局将继续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扎实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把安全隐患管控在隐患生成之前,把安全隐患遏制在事故发生之前,确保煤矿企业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何邦瑗 记者 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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