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8 中国矿业新闻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函,并就依托单位、领域方向、体制机制、审核论证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为自然资源系统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法人单位,以及签有共建协议的高校。在研究领域方面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自然资源领域重要工作任务等。重点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极地深海探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等急需、空白、交叉研究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部重点实验室,为自然资源治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提供科技支撑。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突出优势和特色。
通知要求,重点实验室要具备创新优势,具有2年以上建设基础;依托单位能够落实重点实验室运行发展相应的保障条件,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实验室应进一步突出对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履行的支撑;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原则上应由部和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牵头,双方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任务纳入建设方案,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各有关单位需要按照《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建设方案。主管单位对建设方案审核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出具推荐函,于2021年3月15日前随函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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