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一行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到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部分钢铁企业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存在生产记录造假等问题,涉案企业和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措施。此次唐山环保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对钢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高度关注。
在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是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从2018年首次提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至今已过去整整3年,3年来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到底进行的怎么样了?企业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困惑?为此,《中国冶金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采访了相关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释疑和解读。
有观点认为,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需要投入资金对现有烟气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增加脱硝设施,新增的污染治理设施会相应增加一部分日常运行成本。从钢铁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底是亏了还是赚了?对这一问题,作为全行业最早通过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的企业,首钢集团下属企业首钢迁钢也许最有发言权。据悉,首钢迁钢、首钢京唐在去年1月和10月分别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网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公示,并成为唐山市仅有的2家环保绩效评级达到A级的钢铁企业。首钢股份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建辉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国家实施差异化环保管理政策以来,我们享受到的最大优惠政策是重污染天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这让我们的生产得以保持稳顺,产品供应满足客户需求,提升了首钢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实现超低排放后,每年可减免环境税1000多万元。”在唐山环保事件发生后,唐山市3月19日发布了 “限产令”,明确除已经符合超低排放改造要求、达到A级环保绩效的2家企业外,唐山市全流程钢铁企业全部实行限产减排措施。《中国冶金报》记者粗略估算:按照今年2月份全行业钢铁企业平均吨钢盈利270元来计算,对于一家千万吨级的钢铁企业来说,按照50%的限产比例,每日仅仅因限产带来的损失就高达370余万元。对于符合A级环保绩效评级的企业来说,减少了这部分损失才是实打实的“红利”。 “我们决不允许把环保水平低、投入少的企业与环保水平高、投入大的企业放在同一个环境中竞争。”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曾公开表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潜力大,监管不能让环保绩效优的企业“忧虑”,而应使其更加“优异”。从全行业的运营情况来看,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副司长吴险峰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十三五”期间,钢铁行业利润有很大改观,环保工作者们主观上不想影响钢铁行业发展,客观上也表明环保并没有影响钢铁行业发展。从行业整体看,2015年以来钢铁行业开展大范围烟气脱硫和除尘改造,2019年超低排放文件正式印发以来,又开展烟气脱硝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和清洁运输改造,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的同时,粗钢产量增长32%,吨钢利润由2015年的净亏损转变为净盈利260元,最高时达到500多元。从具体企业看,我们调研了解到,对于现有治理设施齐全、环保管理规范的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增加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有限。“但对于原本生产工艺装备就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严重的企业而言,要实现超低排放需要补齐大量历史欠账,必然会大幅增加成本。以首钢迁钢为例,新增运行成本约30元/吨钢,但同时减少了停限产损失,减免了环境保护税,享受了差异化电价政策,这一增一减就很清楚了。”吴险峰说。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异化电价的通知》,明确了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量执行差别化电价,该政策自3月1日起执行。“按照江苏省出台的差别电价政策,企业在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公示后,每度电可少缴纳电费1.8分,按吨钢500度电计算,可节省电费9元/吨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说。据《中国冶金报》记者了解,除江苏外,河北、山东、河南也都把钢铁企业是否达到超低排放作为差别电价的重要依据,分别出台了差别电价的措施。据悉,相关部委也正在研究出台激励政策。业内人士指出,从短期来看,钢铁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是会增加投入,增加运行成本,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长期支撑。吴险峰表示,下一步,地方在实施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稳步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将差异化电价和水价、重污染应对期间停限产、治理设施购置税减免、环境保护税减免等差异化环保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扶优汰劣,让实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据悉,全行业已有超过6.2亿吨钢铁产能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在首钢迁钢、首钢京唐、太钢、山钢日照等标杆企业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进一步补齐短板,实现高质量的超低排放。目前,已经有一些钢铁企业陆续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网站上公示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结果。有观点认为,在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由于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或新增,会大幅增加钢铁行业的能耗,从而增加钢铁行业碳排放,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李新创认为,对于废气治理设施齐全的合法合规钢铁企业来说,超低排放并不会必然造成碳排放的大幅增加。据他们测算,在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直接增加的碳排放量约40kg/t钢,占钢铁企业碳排放总量的2%。不过,李新创认为,仅把钢铁超低排放当成单纯末端治理的认识是十分片面的,钢铁超低排放是一场全流程、全周期、全过程、全覆盖的绿色革命。关于超低排放对钢铁企业碳排放的影响必须结合超低排放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分析。从源头减排来看,实施储运设施机械化改造,替代厂内汽车倒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可减少柴油用量约2L/t~5L/t钢;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可减少固体燃料消耗约1kg/t~3kg/t矿,降低电耗约3kWh/t;实施高炉炉顶料罐均压放散煤气回收改造,可减少高炉煤气排放约5m³/t铁;合计可减少碳排放量11kg/t~19kg/t钢。此外,实施高炉煤气精脱硫,既可避免大量煤气用户配套末端治理设施而带来的能耗增加,还可为下一步高炉煤气分离捕集二氧化碳奠定基础。从无组织排放管控来看,加强产尘点的封闭和密闭,可以减少收尘系统的无效浪费;强调治理设施和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可以减少治理设施的无效运行和能源浪费。首钢迁钢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治理设施运行能耗降低了12%,按钢铁企业除尘系统电耗约150kWh/t钢测算,可减少碳排放量约11kg/t钢。从清洁运输要求来看,钢铁企业外部运输量为粗钢产量的4~5倍,道路运输平均距离约为350km,初步测算实施清洁运输改造后,可减少碳排放量约8kg/t~13kg/t钢。以上三方面合计减少碳排放约30kg/t~43kg/t钢,基本可抵消超低排放改造末端治理增加的碳排放量。“必须积极推动超低排放改造,这是当下能够而且必须做的,低碳发展需要时间,做好超低排放改造是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关系的重要体现。”李新创说。当前,钢铁行业正在进行以超低排放改造为代表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污染治理,在全行业掀起了一场绿色革命。而唐山市后续成立的4个联合检查组对唐山市钢铁企业逐一检查全面排查中,在已经通过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中均未发现相关问题。这也充分说明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必要性,彰显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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