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

2021.07.08 中国矿业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 卢文彬 通讯员 汪淼)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浙江矿联)在杭州召开的浙江省地热(温泉)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集成创新成果鉴定会暨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发布会上获悉,由浙江矿联牵头组织制定的《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T/ZMA001-2021)(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浙江省首个关于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的团体标准。

中国科学院院士汪集暘、杨树锋,浙江省矿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研究员潘圣明等9位专家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地勘单位、温泉企业代表等50余人参加会议。汪集暘、杨树锋两位院士为天然温泉标识揭牌。

据了解,浙江省在2010年~2020年的10年间,温泉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地热采矿权数量、温泉开发利用企业数量、地热资源量都实现了较快增长。为助力“十四五”期间浙江实施标准化强省战略,加强行业自律,合理开发利用地热(温泉)资源对发展低碳经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维护消费者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处的指导下,浙江矿联牵头组织所属会员单位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等11家企事业单位起草制定了此《标准》。

在起草制定《标准》过程中,收集了全省已有50处地热(温泉)点水温、水量、降深、单位涌水量及水化学特征等方面的数据,进行统计,总结全省地热(温泉)资源一般特征,作为分级的依据。《标准》坚持以规范为指导、地热(温泉)资源特征优先、效益统一的原则,规定了天然温泉的基本要求、分级、分级评定、标识及标识使用、安装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各种天然温泉。

业内认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浙江省天然温泉分级和评定标准的空白,以标准化创优温泉产业营商环境,将为规范浙江温泉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对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推动浙江省温泉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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