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中国矿业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关于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加强水害风险预判和管控等,坚决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发生。
通报显示,专项检查共检查煤矿418处,查处隐患521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2条),实施行政处罚387次,罚款3100.6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4矿次。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发现四方面问题:
一是水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表现为:对溃水溃砂风险认识不足,对水害威胁存在侥幸心理;对煤矿周边老窑、塌陷区等水害情况调查重视程度不够;对区域性极端暴雨天气应对处置不力。
二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表现为: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开展普查的手段单一、报告结论不可靠、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
三是煤矿防治水专业力量普遍比较薄弱。表现为:煤矿企业普遍缺乏水害防治专业人员,现有的防治水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部分煤矿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人员(如采矿、通风等)兼职,对水文地质工作的理解不深、认知程度不高。一些煤矿技术人员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防治水工作浮于表面。
四是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存在差距。表现为:防治水基础工作不扎实;防溃水溃砂措施不完善;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
为此,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了加大煤矿水害风险管控力度、强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水专家会诊、加强煤矿防治水专业队伍建设等要求。 (马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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