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就自然资源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的申请材料报送方式加以明确。此举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根据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由自然资源部审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事项,申请人需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http://zwfw.mnr.gov.cn)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清单电子文档。
公告明确,按照《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所列申请材料中仅“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申请书”及申请材料清单目录需通过网上提交(含涉密信息除外),其余申请材料均需由专人同日送达。申请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含补正材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
公告称,申请书提交及申请材料送达后,申请人可登录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查看申请审查进度。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专人现场领取许可文件。
公告提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的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审批服务指南的有关要求。
{{pane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