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 中国矿业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日前联合江西省司法厅组成调研组赴宜春市、新余市开展《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两市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志、乡镇干部、矿山企业代表对《条例》(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政策、矿山企业义务、监管部门职责划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据悉,调研组一行还赴宜春市袁州区、新余市渝水区的矿山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情况。 (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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