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中国矿业报
由安徽省水文局牵头,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共同参与完成的《安徽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近日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据悉,安徽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以2020年为现状年,2011~2020年为评价期。根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技术大纲》,充分利用前期地下水超采区评价、第三次安徽省水资源调查评价及相关规划成果,结合安徽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采用水位动态法、开采系数法和引发问题法三种方法,综合确定超采区数量、分布范围和超采量,全面评价安徽省地下水超采现状,分析超采原因及其引发的问题与类型,为加强该省地下水超采治理、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与系统健康奠定基础。 (吕辉辉)
{{pane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