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2 中国矿业报
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 本报记者 李晓娜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等7项行业标准,涉及煤炭矿山、建材矿山、化工矿山、稀土矿山、油气矿山等行业,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这7项行业标准具体包括:《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2部分:煤炭矿山》《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4部分:建材矿山》《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5部分:化工矿山》《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6部分:稀土矿山》《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7部分:油气矿山》《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稀土》,均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近年来,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矿区生态修复政策红利不断释放。2019年年底,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政策,激励社会主体投入矿山生态修复。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纳入重点领域,在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该政策进一步延伸了生态保护修复的领域,极大地扩大了市场机制参与生态项目修复的范围。
如何规范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方法和工作流程,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提升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修订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的几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并于今年4月份进行了公示。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几项行业标准的出台,不仅对矿山生态修复起到重要的“标准化指导”作用,而且对规范呼之欲出的矿山生态修复大市场、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pane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