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核心需求自保需多方发力

2022.09.0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平

  “继续立足国内、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增强持续稳定供应和风险管控能力,实现煤炭供应安全兜底、油气核心需求依靠自保、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国家能源局负责人不久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如上表述。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油气核心需求依靠自保。这一目标的论述,对于今后我国开展能源安全保障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从2021年石油行业发展的数据看,油气安全保障还需各方共同发力。

  原油进口量首次出现回落

  根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石油表观消费量约7.15亿吨,同比下降2.3%,这是多年以来我国石油表观消费量首次出现回落。

  2021 年,我国石油需求持续震荡,二季度以来,受2020年高基数影响,原油进口量同比大幅回落,导致我国石油表观消费量持续负增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原油产量达到19888.1万吨,同比增长2.1%,这是我国原油产量连续3年回升。其中页岩油实现经济规模生产,产量达240万吨。

  2021年,我国石油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6.4亿吨,创历史新高。页岩油气勘探取得战略性突破,松辽盆地、渤海湾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等获重大页岩油发现,西部盆地仍是勘探发现的重点潜力区。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进口原油51298万吨,同比下降5.4%,这是多年以来我国原油进口量首次出现回落。

  原油进口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2020年我国原油进口量刷新历史纪录,国内资源充裕,库存与港口压力显现;另一方面,2021年以来国际油价上涨,进口原油的成本大幅走高,抑制了部分进口需求。2021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首次下降,降至72%左右。

  2021年,我国原油进口来源国主要有沙特阿拉伯、俄罗斯、伊拉克、阿曼、安哥拉、阿联酋、巴西和科威特,原油进口量分别为8757万吨、7964万吨、5408万吨、4482万吨、3915万吨、3194万吨、3030万吨和3016万吨。其中从阿曼的原油进口量同比增加18.32%,从巴西的进口量同比减少28.26%。

  成品油供需态势基本平衡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炼油能力持续较快增长,全年总炼油能力升至9.1亿吨/年。

  主营炼厂在做大做强的同时,着力于对现有装置进行结构调整,推进炼化一体化改造升级,地方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加快建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原油加工量70355.4万吨,同比增长4.3%,原油加工量增长快于产能增长。随着国内炼化能力进一步增强,成品油供给量增长。

  根据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成品油表观消费量达到3.2亿吨、同比增长约10%,其中汽油、柴油需求率先恢复,煤油需求仍低于疫情前水平。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国内全面复工复产,成品油消费总体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成品油供需差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缩窄。

  具体来看,汽油方面,2021年,国内乘用车销售市场向好,居民出行意愿持续释放。全年汽油产量为15457.3万吨、同比增长17.4%,表观消费量为14000万吨、同比增长20.7%,汽油供需差较2020年减少约114万吨。

  柴油方面,2021年,工业、建筑、交通等高耗能产业持续加快转型升级,对柴油消费起到明显的支撑作用。以房地产为代表的主要用油行业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进一步加快柴油消费的恢复。全年柴油产量为16337万吨、同比增长2.7%,柴油表观消费量为14700万吨、同比增长4.3%,柴油供需差较2020年减少约168万吨。

  煤油方面,2021年,国内中短途航线需求逐步恢复常态,但国际航空出行仍然受限,居民出国旅行及商务活动减少,航煤消费仍处于较低水平。全年煤油产量为3943.9万吨、同比下降2.6%,煤油表观消费量为3200万吨、同比下降3.5%,柴油供需差较2020年略有增长。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成品油进口量达到2712万吨、同比下降4.0%,成品油出口量达到6031万吨、同比下降2.4%。全年成品油净出口量回落至3319万吨,较2020年减少约35万吨。

  从国内环境看,为合理调整能源“大进大出”结构,国家调控成品油出口规模,2021年成品油出口配额较2020年缩减2142万吨,减少比率为36.3%。

  从国外环境看,我国成品油出口主要目的地仍在亚太地区。亚太国家成品油需求量逐渐减少,同时采取更为严格的进口关税和进口限制,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成品油出口受阻。

  鼓励油气勘探开发政策频出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油气核心需求依靠自保,部署了加快深海、深层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利用,夯实国内产量基础,保持原油和天然气稳产增产,拓展油气进口来源,维护战略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等重点任务。

  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油气增储上产,确保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不减,进一步提升能源储运能力,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推进“百亿方”级储气库群建设,抓好2021年油气产供储销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设定2021年石油产量目标为1.96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025亿立方米左右,同比均保持增长。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先进开采技术开发应用;确保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与此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油气行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首先是减免进口环节税收。2021年4月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通知》明确,对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油气勘探开发自营项目、特定的油气勘探开发作业中外合作项目、海上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同时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专家表示,上述举措有利于增强我国勘探开发能力和油气应急保障水平,促进天然气资源进口,更好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其次是延长页岩气资源税优惠政策。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明确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的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这项优惠政策的延续,将对油气企业加大西部地区资源开发、提升非常规天然气产量、保障油气供应安全起到促进作用。

  此外,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2021年5月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6月12日起,稀释沥青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混合芳烃、轻循环油均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轻循环油、混合芳烃、稀释沥青通常含有较多芳烃或沥青成分,一般不用作燃油。

  为加快成品油市场化进程,2021年7月12日,商务部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商务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和审批、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初审和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由省级商务部主管部门下放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取消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供应渠道法律文件相关要求。以上规定降低了成品油经营企业进入成品油市场的门槛,有助于成品油经营企业间的良性竞争。

推荐阅读

{{panelTitle}}

  • 头像
    头像
    {{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new Date(comment.createTime.replace(/-/g, '/')).format('yyyy-MM-dd') }}
    • {{ child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 查看更多
暂无评论,快来抢占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