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高效有序有效做好突发地灾应对处置工作

2022.12.27 中国矿业报   

  新版《河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  

  新版《河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日前印发实施。《应急预案》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高效有序有效做好突发地灾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预案》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地灾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灾调查,编制地灾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地灾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省的地灾监测网络体系。各级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全省地灾监测网络、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互通,及时传送相关信息。

  《应急预案》对预防预警行动和预警响应机制进行了说明。地灾易发区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地灾隐患排查、复查和动态巡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地灾隐患点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对地灾隐患点每年进行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将地灾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并向所有受地灾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实现地灾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

  在地灾速报制度方面,《应急预案》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发现或接报地灾险情,应立即向当地群众示警,同时向当地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地灾已经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应立即向当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抄送自然资源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根据《应急预案》,突发地灾按其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灾险情与灾情4个级别。地灾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灾的等级,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对应Ⅰ级应急响应,灾害灾情发生后,由省政府领导应急救援工作,超出本省处置能力时,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地灾应急响应。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对应Ⅱ级应急响应,灾害灾情发生后,由省政府领导应急救援工作。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对应Ⅲ级应急响应,灾害灾情发生后,由地灾发生地市级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级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地灾应急救援工作。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对应Ⅳ级应急响应,灾害灾情发生后,由地灾发生地县级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地灾应急救援工作。  (章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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