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中国矿业报
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修订统筹协调工作细则》(下称“细则”),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统筹协调。
细则明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修订统筹协调工作的任务:一是加强国家标准项目协调。统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分歧的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进行协调。二是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协调。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且存在重大分歧的安全生产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进行协调。
在工作程序和要求上,细则强调,对新兴行业领域、新业态、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急需制定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相关行业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存在空白缺失或者滞后不协调问题的,应急管理部依据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建议,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反馈初步意见,同时抄送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相关部门同意并提出立项计划的,应及时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程序。 (应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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