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的政策

2023.09.06 中国矿业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公告称,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这是继2020年7月延续该政策之后的再一次延续。

  2020年7月3日,上述两部门曾发布公告明确,继续执行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2014年10月11日,上述两部门曾发出通知,就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加以明确。通知提出,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关于税收优惠,通知提出,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据了解,煤矿充填开采是一种将采矿废弃物填充回地下矿井中的方法。总的来说,煤矿充填开采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的保护和矿井的安全稳定,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采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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