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2024.05.09 中国矿业报   

  湖南省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与优势,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有效协同互补,形成自然资源保护与监管的强大合力。

  《意见》强调,按照部门的职责分工,主要涉及非诉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涉刑案件公安提前衔接、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支撑与支持等6个工作重点。

  《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认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的,应当建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对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情形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同时,检察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明确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存在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判人员在行政审判程序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存在应当受理不受理、怠于执行、违法执行等五大类违法违规行为或情形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监督线索。

  《意见》强调,明确以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自然资源的生态修复和保护,人民检察院发现违法行为人严重破坏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全面履职仍不能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可以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时,《意见》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对存在涉案标的金额较大、案件复杂、当事人拒不配合等涉嫌犯罪情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难以有效调查取证时,可以在提交犯罪线索的同时,商请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彭小云 刘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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