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和 《中国海平面公报》解读稿

2021.04.26   

为使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我国海洋灾害及海平面变化的影响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组织编制了202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和《中国海平面公报》。

一、2020年中国海洋灾害特点

2020年海洋灾害状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结果显示:我国海洋灾害以风暴潮和海浪灾害为主,各类海洋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2亿元,死亡(含失踪)6人。2020年海洋灾情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与近10年(2011-2020年)平均状况相比,202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均为最低值,分别为平均值的9%和12%(见图1)。与2019年相比,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分别减少93%和73%。

二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依旧是风暴潮灾害,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97%;人员死亡(含失踪)全部由海浪灾害造成。

三是灾害影响区域集中,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然是浙江省,直接经济损失3.55亿元,但与近10年浙江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相比,处于偏低水平。

二、海平面持续上升的主要原因

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73毫米,为1980年以来第三高。1980-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4毫米/年,通过对比中国与全球不同时段的海平面上升速率计算结果,以及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世界气象组织(WMO)等国际权威机构最新发布结果,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均高于全球。

全球海平面上升主要由气候变暖导致的海水增温膨胀、陆地冰川和极地冰盖融化等因素造成。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浓度创历史新高,为410.5±0.2ppm,是工业化前水平的148%。2020年,全球平均表面温度比工业化前水平(1850-1900年平均值)高约1.2±0.1℃,为有观测记录以来三个最暖年份之一。全球700米以上和2000米以上海洋持续增暖,2020年海洋热含量达历史新高。2020年北极最小海冰范围为有观测记录以来第二低。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格陵兰冰盖损失约1520亿吨冰体。同时,全球海平面上升具有区域差异,西太平洋属于海平面上升速率相对较大的区域,我国沿海位于该区域中,海平面上升速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中国沿海海平面还与局地的区域水文气象要素变化、地面沉降等密切相关。海温和气温升高、气压降低等因素都会造成局地海平面上升。1980-2020年,中国沿海海温和气温均呈上升趋势。2020年中国沿海海温较常年高0.9℃,处于1980年以来最高位,沿海气温较常年高0.8℃,处于1980年以来第二暖年。另外,风场异常变化导致海水长时间向岸堆积,也是造成局地海平面升高的原因之一。例如,2020年10月沿海距平风场有利于海水向岸堆积,南海沿海增水明显,月平均增水超过124毫米,对当月海平面上升的贡献率超过45%。地面沉降也会造成海平面相对上升。在我国,天津、上海和广州等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位于河口淤积平原,地质结构较松软,由于地下水超采和大型建筑物压实等作用,存在地面沉降,相对海平面上升幅度较大。

三、我国在应对海洋灾害方面开展的工作

实施浒苔绿潮灾害源头治理。针对苏北辐射沙洲40余万亩紫菜养殖区,成功实施浒苔绿潮灾害防控试验,肆虐黄海海域十余年的浒苔绿潮灾害得到有效遏制。与近五年均值相比,2020年浒苔绿潮最大覆盖面积下降54.9%,单日最大生物量从150.8万吨减少至68万吨,持续时间缩短近30天。全面部署新一轮浒苔防控工作,实施浒苔绿潮防控监管监测。江苏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形成2020-2021年度浒苔绿潮联防联控细化安排,坚决清理非法养殖用海和红线区内养殖活动,扎实推进生态化养殖试点。

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一是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委办公厅印发《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第一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5个工程项目启动。21项生态减灾修复、生态系统调查评估团体标准发布实施,针对地方千余人开展培训,指导地方开展海岸带保护修复工作,推动建设海岸带生态与减灾协同增效的综合防护体系。二是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印发《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完成山东岚山试点“大会战”任务,完成普查软件平台试点试用。

完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业务体系。填补国内海洋生态分类空白,出台《海洋生态分类指南(试行)》,形成划定我国海洋生态类型的通用框架。实施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布设站位1100余个,完成12条近海标准断面调查。针对全国36个赤潮高风险区开展早期预警监测,及时应对31次赤潮过程。

优化海洋观测布局。“十三五”期间新增47个岸基观测站点,布放84套锚系和漂流浮标。国家基本海洋观测站点达到155个,各类浮标143个,实现“十三五”时期岸基海洋站点密度分布目标。编制“十四五”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系统谋划海洋观测网装备体系顶层设计。

做好海洋预警报公众服务。全面部署海洋灾害应急预警,2020年共启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29次,编制海洋灾害警报227期。不断提升海洋灾害预警报能力,预报时效由“十三五”初期3天提高至5~7天,准确率提升5%。海啸预警时效由“十三五”初期的15~20分钟缩短至8分钟,海啸预警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进智能网格化预报新技术,编制印发《海洋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技术指南(试行)》,科学指导全国海洋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工作。

提升海洋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指导辽宁、河北等地完成16个区县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完成第一轮警戒潮位核定评估。推进海洋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建设,发布《海洋灾害调查和影响评估技术指南》《海洋灾害核查技术指南》。编制《海洋灾害应急工作组工作手册》《海洋灾害防御应对工作指南》《海洋减灾社区建设规范》,指导地方海洋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

加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出版《第一次海洋与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报告》,阐述海洋与气候变化事实、影响和适应对策。开展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分析海平面上升背景下海岸侵蚀、海水入侵等影响。分析气候变化背景下全球及中国近海海洋气候状况和变化趋势,编制发布《中国海洋气候变化蓝皮书(2020)》。加强极强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发生机制和预测研究,海洋气候动力集合预测系统投入业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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